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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通知公告

    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采購反詐受害人信息采集終端項目 成交公告

    發布時間:2021-06-07點擊次數:1234次

    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
    1、采購項目編號:QSZB202105024

    2、采購項目名稱: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采購反詐受害人信息采集終端項目

    3、采購方式:競爭性談判

    4、采購公告發布日期:2021年05月31日

    5、評審日期:2021年06月04日

    二、成交情況:

    包號

    采購內容

    供應商名稱

    地址

    成交金額

    單位

    QSZB202105024

    13套反詐受害人信息采集終端設備的采購、安裝、調試、驗收、質保期內外服務、與貨物有關的運輸和保險及其他伴隨服務

    鄭州海之弘電子科技有限公司

    鄭州市金水區金水路226號10層1014號

    516100

    三、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

    收費標準:本項目采購代理服務費參考國家計委計價格【2002】1980號文件、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改辦價格【2003】857號文件規定,采用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(代理費不足壹萬元按壹萬元計取),采購代理服務費由成交單位承擔。

    收費金額:10000元。

    四、成交公告發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:

    本次成交公告在《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》、《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》、《河南省政府采購網》、《河南求實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》網上發布。成交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。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8日。

    五、其他補充事宜

    參與本項目投標的其他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,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結束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,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,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,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:①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、地址、郵編、聯系人及聯系電話、②質疑項目的名稱、編號、③具體、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、④事實依據、⑤必要的法律依據、⑥提出質疑的日期,質疑函需加蓋單位公章且經法定代表人簽字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(提供加蓋單位公章且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,并載明授權代表的姓名、代理事項、具體權限、期限和相關事項)攜帶質疑函、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提交,并以質疑函接受確認日期作為受理時間,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,應當由各聯合體成員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質疑函。

    六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系

    1.采購人信息

    名稱: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

    地址:鄭州市金水區市民新村北街6號

    聯系人:李老師

    聯系方式:0371-86261070

    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(如有)

    名稱:河南求實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

    地址:鄭州高新區科學大道53號中原廣告產業園2號樓九層907室

    聯系人:王女士、白先生

    聯系方式:0371-53360703

    3.項目聯系方式

    項目聯系人:王女士、白先生

    聯系方式:0371-53360703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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